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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黄委组织开展2017年第一次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17年04月12日 信息来源:黄委网站 编辑:兵团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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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东方 张帆

黄委网站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全面及时掌握各地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指导督促各地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黄委定于4月12~21日对责任片省(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2017年第一次督导检查。

根据水利部督导检查分工方案,黄委包片督导检查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河长制工作。为切实做好督导检查,黄委依据水利部有关制度,制订印发了《黄委推进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督导检查范围、检查内容、组织形式、工作方式和相关要求等。黄委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已成立3个督察组,由黄委领导担任组长,确定了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单位)以及工作安排。

当前,黄委责任省(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正处于省、市、县各级制订工作方案、建立河长组织体系、成立各级河长制办公室等工作关键时期,黄委本次督导将落实水利部督导检查工作要求,持续传导压力,督促各省(区)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要求积极推行河长制。

目前,黄委3个督察组已陆续分赴责任省(区)开展督导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