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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召开2016年第2次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月调度会商会议 Copy1

发布时间:16年08月13日 信息来源:水利部网站 编辑:兵团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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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水利部

水利部网站讯 2月24日,水利部组织召开2016年第2次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执行月调度视频会商会。会议听取了规计司、水规总院关于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和2016年水利建设投资落实总体情况、重大水利工程审查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 浙江、山西、福建、云南、湖北等5省水利厅就2016年水利建设投资落实工作作了典型发言。会议由矫勇副部长主持,周学文副部长出席会议并讲话,矫勇副部长作总结讲话。

会议认为,2016年全国水利建设开局良好。一是今年拟新开工重大工程前期工作稳步推进。目前,今年拟新开工20项重大工程可研报告已批复6项,9项审查意见已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其余项目可研均已完成技术审查。二是年度水利建设投资落实较好。中央和地方投资落实工作抓得早、抓得实,各项措施综合发力,今年初步落实的水利建设投资规模较上年稳中有增,取得明显成效。三是中央水利投资计划下达比往年更早。目前,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已提前下达397.12亿元,力争在5月底前下达全年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和资金预算90%以上,较去年再提前1个月。

会议强调,今年水利建设任务依然十分繁重,各地要提前谋划,扎实做好近期水利工程建设各项工作。一是突出抓好重大工程前期工作。按照7月底前批复20项以上可研、10月底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的进度要求,请各相关省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印发的分工方案,逐项明确前期工作责任人,紧盯前置要件和可研批复文件的办理,加强与发展改革委的沟通,请评估单位提前介入,早安排、早报送、早审批,确保7月底前完成20项重大工程的可研审批。二是千方百计落实好水利建设投资。各地要紧紧围绕年度中央水利投资计划和水利建设投资总规模不低于去年的目标,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既要抓好地方财政资金的落实,又要用好专项建设基金、抵押补充贷款(PSL)、过桥贷款等金融性资金,组合使用,满足大规模水利建设的需要。三是全力加快年初水利工程建设进度。各地要加快去年结转中央水利投资计划的实施进度,力争5月底前全面完成。尽快上报重大工程项目年度实施方案和开工计划,确保已批复可研项目尽早开工。同时谋划好面上水利工程建设,为全年工作赢得主动。四是进一步抓好工程质量和安全。各地要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始终把工程质量和安全放在首位,重视审计稽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四个安全”。

水利部各相关司局和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