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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水利局多项措施加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

发布时间:13年11月18日 信息来源:水利局(水产局) 编辑: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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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水利局
 

为切实加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兵团饮水安全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发挥效益,造福职工群众,兵团水利局将依据水利部的要求制定相关考核办法,对各师饮水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将在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考虑;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除进行通报批评外,还将在相关项目上减少或暂缓安排中央投资。

一是规范前期工作。要求千吨万人以上工程需单独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其他工程打捆编制实施方案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对未按规定编制的项目师应重新单独编制千吨万人以上工程的初步设计文件,报兵团水利局农水处备案。

二是确保建设进度。要求当年下达的投资计划必须当年完成建设任务且全部解决计划人数,今年1231日前完成2013年度饮水安全建设任务;因工程调整和变更未能解决的规划人口由项目师自筹资金解决。

三是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要求饮水安全工程全面实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推行项目建设管理公示制。对下达计划的项目须在师级媒体上对本师年度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目标任务、投资计划及资金来源、建设工程内容、建设单位等情况进行公示。

四是加强竣工验收工作。加强工程建设完工后的试运行管理和验收工作,已建成两年(含)的饮水工程需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五是加强运行管理,确保工程发挥效益。加强工程运行管理,要求各师制定师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对受益人口达1000人以上工程需划定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千吨万人工程配备水质化验室,且配备专职水质检测人员;建立师级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