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市水利局、各相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进一步规范兵团水利行业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切实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将兵团第三批2起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典型案例1:
第二师铁门关市水利局查处水利工程串标违法案
2024年9月6日,第二师某灌区某干渠引调水工程材料标段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分中心进行开评标活动,后续检测出该标段投标人A公司和B公司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终端MAC物理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信息一致,涉嫌串通投标。经第二师铁门关市水利局行政立案调查,上述两家投标人标书制作人员使用同一台电脑编辑和上传标书,虽均未中标,但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2025年12月25日,第二师铁门关市水利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53条、《兵团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104条规定,对上述2家企业及责任人作出行政罚款决定,并依据《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上述不良行为信息通过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开,实施联合信用惩戒。
典型案例2: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某供水工程信息化监理招标中投标人串通投标案
2024年2月,第四师某供水工程信息化监理标段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进行开评标活动,后续检测检测出该标段投标人A监理公司、B监理公司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文件终端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MAC物理地址信息一致情形,涉嫌串通投标。经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水利局联合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核实,2家公司投标文件存在文件制作机器码雷同,执法人员比对调取的电子投标文件,有部分段落雷同,且出现共同明显错误一处,两家单位串通投标行为属实。2026年1月8日,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水利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53条、《兵团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104条规定,对上述2家企业及责任人作出行政罚款决定,并依据《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上述不良行为信息通过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开,实施联合信用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