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的指导意见》(水资管〔2024〕172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办资管函〔2026〕99号)要求,兵团水利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初步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
对评价初步结果有异议的取用水户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复核申请,说明理由并提供佐证材料,逾期未申请复核或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电话:0991-2332280
附件:2025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初步结果.xlsx
兵团水利局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