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的指导意见》(水资管〔2024〕172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办资管函〔2025〕59号)、《兵团2024年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工作方案》(兵水资源〔2025〕13号)等要求,兵团水利局组织开展取水许可管理权限范围内的非农取用水户的2024年度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工作。现将初步评价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
对初步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取用水户可在公示期内向兵团水利局提出核实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据。逾期未申请复核或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王洪迪 0991-2305058
吕姝毅 0991-2305051
附 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4年度取用水领域信用初步评价结果.xlsx
兵团水利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