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水利局共涉及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5项整改任务,2023年验收销号2项,剩余3项正在按序时推进。按照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已完成验收销号和正在按序时推进的整改任务进展情况公示如下:
一、一些师市和部门对“当好生态卫士”认识不到位、理解不深刻,比着铺摊子、上项目,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内生动力不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已按要求整改销号,长期坚持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和兵团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当好生态卫士,狠抓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着力在水生态文明建设上不断取得新成效。
2.按照《兵团党政及其工作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暂行规定》,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将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度重点工作,切实推动整改。
3.切实发挥兵团水利局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作用,持续用力推进落实《兵团水利局贯彻落实实行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不断强化整改任务督察、督办。
4.兵团水利局以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等形式持续深入开展研讨式、互动式、调研式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系列论述、学习领会习近平“十六字”治水思路和治水兴水重要论述,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宣传。
5.为进一步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局工作要求,持续巩固第一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效,严防问题反弹,制定并印发《兵团水利局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自查自改”工作方案》,扎实做好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自查自改”工作。
6.按月组织做好督察整改任务月调度工作,全面收集、梳理了2024年以来我局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印证资料,按时向兵团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月调度报告。
二、兵团第一轮督察整改方案确定的37项问题中,上报仅剩2项未完成。经督察核实,部分整改存在落实不到位问题。兵团整改方案要求,八师石河子市地下水开采2020年达到“三条红线”控制性指标。石河子市仅预估全年地下水开采量不会超过控制目标,即于2020年9月验收销号。督察发现,当地2020年实际开采地下水量高达8.6亿立方米,超总量控制指标233%。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积极推进
1.按照自治区党委水资委对地下水超采治理有关要求,在兵团水利局监督指导下,第八师石河子市按序时进度持续开展整改工作。近年来,兵团各级水利系统扎实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2018年完成了地下水超采区(禁采区、限采区)划定,2019年开展机井登记核查,制定了《兵团地下水压采方案》,202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水资源保护管理的实施意见》,兵团印发了《兵团推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退地减水职责分工方案》、《兵团地下水超采整治行动方案》,第八师石河子市根据自治区80号文件要求制定了第八师石河子市地下水压采方案,并按照压采方案推进地下水压采工作。
2.2023-2024年,自治区水利厅按照自治区党委水资源管理委员会要求,会同兵团水利局制定并印发了《2023年新疆地下水开采控制实施方案》《2024年新疆地下水开采控制实施方案》,明确了各地(各师)的全年地下水开发利用计划。第八师石河子市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水资委确定的年度地下水管控指标开采地下水,未超年度地下水管控指标开采。
3.印发《八师石河子市地下水超采治理实施方案》,将地下水超采治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内容。
4.第八师石河子市按照我局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地下水管控工作的通知》(兵水资管函〔2024〕11号),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细化分解开采计划、加强地下水监测、按时完成井电双控计量设施改造。
5.第八师利用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0.47亿元,扎实开展地表水置换地下水配套工程。
6.兵团水利局利用“井电双控”设施和国控水资源监控系统,严控机电井取水量,定期通报地下水开采情况。
三、七师胡杨市河市水利局将奎屯河大部分来水引入下游10级水电站用于发电,仅小部分进入河道,导致奎屯河新渠首至奎屯市区段30多公里河道水量大幅减少,有时甚至断流,破坏奎屯河水生态系统,流域的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严重下降。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按序时推进,长期坚持
1.兵团水利局和师市主要领导2024年对奎屯河流域开展实地调研检查,实地查看奎屯河新龙口、车排子水库生态水量下泄情况,并现场对推进整改工作再安排、再部署。
2.第七师胡杨河市按照《新疆奎屯河生态流量(水量)目标制定与保障方案》、《水资源保护利用调度运行管理办法》、《水电站发电供水管理办法》,坚持“电调服从水调”的调度原则,水电站严格服从奎屯河流域水利工程灌溉管理处的调度指令,严格执行引配水计划,优先保障生态用水,保证生态水量足额下泄。
3.七师胡杨河市切实加强“三地四方”沟通协调。由奎屯河流域管理处召集召开三次“三地四方”联席会议,通报各阶段生态流量下泄情况、生态环保整改措施完成情况、整改销号工作准备情况、分析供水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共同协商讨论解决措施,保证1.34亿立方米生态水足额下泄,截至目前2024年已下泄生态流量2.77亿立方米。
4.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督办函》,制定《兵团水利局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第三十七项任务专项整改方案》,切实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四、石河子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违规在玛纳斯河国家湿地公园内的河道修筑拦水坝,截断湿地水源,导致天然河道长期断流干涸,相关国家湿地公园、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部分重要湿地生态功能退化。卫星遥感图片显示,2018年至2021年,玛纳斯河国家湿地公园内已有近3平方公里的湿地干涸。
整改时限:2022年8月底
整改进展情况:已按要求整改销号,长期坚持
八师石河子市按照整改要求,持续做好整改工作,目前河道修筑拦水坝已完全拆除,湿地水源已基本恢复,相关国家湿地公园、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部分重要湿地生态功能正在逐步恢复。
五、督察还发现,一些师、团水资源过度开发问题突出,地下水超采问题严重。
整改时限:2025年底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按序时推进
1.按照自治区党委、兵团党委对地下水超采治理有关要求,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严格用水总量红线管理。加强对已批复用水总量的实施监管,优先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优化配置生产经营用水,保障基本生态用水,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做到以水定需、空间均衡,推动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印发《兵团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水资源保护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兵办发〔2021〕71号),制定《兵团地下水超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各师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持续推进地下水压采工作。
2.按照自治区党委水资源管理委员会部署要求,自治区水利厅会同兵团水利局,分年度制定并下发了《2023年新疆地下水开采控制实施方案》《2024年新疆地下水开采控制实施方案》,明确了各地(各师)的年度地下水开采控制计划。各师市将年度地下水指标分解到团、计划到月。2023-2024年,各师市均按照自治区党委水资委确定的年度地下水管控指标开采地下水,均未超年度地下水管控指标开采。
3.严格取水许可审批。水利部已向兵团开通并应用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制度。已完成各师市域范围内机井取水许可证办理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取用水行为。对未办理取水许可的农业灌溉机井逐一排查登记,符合条件且水资源不超载的给予办理取水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进行封闭或拆除。
4.严格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评价。进一步发挥水资源在区域发展、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中的刚性约束作用,强化用水定额管理,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要求。从严叫停节水评价不通过的规划和建设项目,对未依法完成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建设项目,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建设项目不得擅自开发建设和投产使用。2024年,兵团水利局、各师市水利局2024年度完成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查50项,其中:园区规划3项、其他建设项目46项、水库工程项目1项。
5.严格计划用水管理。全面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实现取用水户和公共供水管网用水大户计划用水“全覆盖”,将各师市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工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2024年度对年用水量1万m3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开展计划用水管理,共覆盖用水单位1183家,较2023年867家增加316家,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逐步健全。
6.强化地下水监测监督和置换工程建设。建立健全地下水监测体系,印发《关于做好兵团取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兵水资源〔2024〕6号),持续强化地下水“双控”管理和地下水位变化通报机制,完成兵团地下水机井数据接收与分析系统建设,对27369眼机电井建立取水计量设施档案。2024年,落实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亿元,用于六师、八师地下水超采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实施地表水置换地下水配套工程建设,置换地下水1903万立方米,关闭机电井96眼。
兵团水利局坚持动态监管、井电双控,严格管控地下水,积极推进地表水源置换工程。截至2024年12月,兵团地下水已开采量24.07亿立方米,占自治区党委水资委下达的年度地下水年度管控指标25.75亿立方米的93.47%,未超管控指标。2024年第三季度地下水位与去年同期相比,平均上升0.4米,地下水位下降趋势得到遏制。
兵团水利局
2025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