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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修订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4年01月18日 信息来源: 编辑:王堆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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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堆雄

各师市水利局,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坚持和完善工程建设监理制,水利部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师市水利局有关单位和人员可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网站(http://btslj.xjbt.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目浏览下载有关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和信函方式提出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22日。

1.电子邮件:jgc2890624@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意见反馈字样。

2.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96号,兵团水利局建设处,信封请注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意见反馈字样。

3.联系人:李长安,联系电话:0991-2896640

 

附件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表.pdf

 

 

兵团水利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