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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处(河湖管理处)

发布时间:24年01月01日 信息来源:水利局(水产局) 编辑: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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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水利局

      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具有控制性或跨师市跨流域重大水利工程的建设。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重要河流干堤、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负责水利行业工程质量、造价、监理的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工作,指导重要河流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