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计划处(农牧水利水电处、水土保持处)
发布时间:24年01月01日
信息来源:水利局(水产局)
编辑: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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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水利规划,组织编制兵团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提出兵团本级水利建设资金、水利前期费规模、方向以及年度安排建议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团场连队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建设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预报;审核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承担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