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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兵团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3年12月27日 信息来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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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师市水利局:

为进一步加强兵团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兵团实际,制定了《兵团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兵团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pdf


 

      兵团水利局

        2023年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