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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兵团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兵团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兵团 水利领域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3年11月22日 信息来源: 编辑:王堆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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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堆雄

各师市水利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公平、公正行使,完善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兵团水利局制定了《兵团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兵团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兵团水利领域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附件1:兵团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pdf

          2.附件2:兵团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pdf

 3.附件3:兵团水利领域不予处罚事项清单.pdf


 

 

兵团水利局                        

202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