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管理办法》(水建设〔2021〕334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办建设〔2022〕78号)有关规定,我局对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初始注册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经审核,陈自军等25人符合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见附件)。
为保证审核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4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均可向兵团水利局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邓 宇
联系电话:0991-2890228
传 真: 0991-2890624
邮 箱:176261280@qq.com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96号
邮 编:830002
兵团水利局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