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局对2023年审批的8个水土保持方案作出了审批,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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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四师74团团部~G219线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pdf
关于第四师G30连霍高速-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公路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pdf
关于第四师G30线-64团-S213线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pdf
关于第四师G219线-76团-77团-G577线公路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pdf
关于新疆兵团第十四师224团二期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pdf
关于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64团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pdf
关于兵团准东园区新建2×60万千瓦煤电机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pdf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