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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公布“十四五”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1年09月28日 信息来源: 编辑:王堆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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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堆雄

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根据各地报送情况,现将《通知》明确的现有256座大中型病险水库中未完成除险加固的248座和经安全鉴定新增的86座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

  按照《通知》精神,上述248座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所需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给予支持;86座新增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地方承担,中央预算内投资对遭遇高烈度地震、超标准洪水等原因发生病险的水库除险加固予以支持。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职责,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抓紧组织建设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全面完成“十四五”期间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目标任务。

  责任人发生变动、今后新增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责任人名单,请及时报我部水利工程建设司。同时,各地也要建立参建各方责任体系,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联 系 人:赵建波 牛智勇  010-63206129、63206051

  电子邮件:jssjjc@mwr.gov.cn

  附件:“十四五”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责任人名单

  水利部

  2021年9月18日

附件:“十四五”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责任人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