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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水利局关于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序号21)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年12月16日 信息来源:水利局 编辑:兵团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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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水利局

一、反馈问题

奎屯河流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34家砂石料场和18座水电站一直未清理,督查时18座水电站中有17座仍在违规生产。

二、整改情况

1.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对涉及兵团管理的河流全部分级分段设立了兵、师、团、连四级河长,对水库设立库长,湖泊设立湖长。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河(湖)长的河(湖)长制体系全面建立。通过河(湖)长巡河、河湖清四乱、河湖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入河湖排污口整治等工作,持续推动河湖生态环境改善。

2.18座水电站均已完成整改,保障了生态基流,确保绿色运行。指导第七师水利局对奎屯河13座水电站按照《奎屯河流域湿地自然保护区水电站绿色整治方案》批复内容进行了整改;乌苏辖区四棵树河5座水电站按照《绿色改造方案》完成了整改。

3.开展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在河湖采砂摸底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摸清兵团辖区河湖采砂情况,2019年关停剩余2家采砂厂,至此,兵团清理台账内的30家采砂厂已全部关停。20194月印发《关于开展兵团河道采砂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兵河长组办〔20199号),部署开展兵团河道采砂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整治兵团范围内采砂坑。20199月印发《关于加快兵团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的通知》,要求在2020年底前有采砂任务的河道要基本实现采砂规划全覆盖。

4. 规范河道采砂,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落实采砂管理责任制,明确了兵团所有河道(段)采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行政执法4个责任人,各师向社会公告了采砂责任人名单,兵团河道采砂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河道采砂进一步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兵团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压实责任。明确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持续开展河(湖)长巡河、河湖清四乱等工作,确保各类河湖问题发现一处、整改一处,进一步改善河湖、水利工程生态环境。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兵团水利局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联系电话:2890624

公示时间:20201216日至202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