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兵团小型水库管理,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和充分发挥效益,我局研究提出了《关于加强兵团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jgc2890624@163.com。
2.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96号兵团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处;邮编:830002。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
附件:《关于加强兵团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兵团水利局
2020年9月24日
附件《关于加强兵团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