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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党委近期干部任免(2017年7月-9月)

发布时间:17年12月14日 信息来源:兵团政务网 编辑:兵团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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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党委组织部

(2017年7月-9月)

兵团党委决定:

邵峰同志任兵团党委向南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免去李萍同志兵团财务局党组成员、局长职务;

宋秀民同志任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援疆);

徐雪红同志职级为正师长级;

沈威虎同志职级为副师长级;

免去冯伟同志五师党委常委、副师长(援疆)职务;

免去吕超海同志中新建国际农业合作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童鹰同志任兵团党委、兵团副秘书长(副师长级)(援疆);

王磊同志任兵团党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兵团国家保密局)副主任(副局长)(援疆);

吴立刚同志任兵团党委机要局(兵团国家密码管理局)副局长(援疆);

梁传军同志任兵团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任兵团对口援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副主任(援疆);

丁汶平同志任兵团党委宣传部(文化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副部长(副局长)(援疆);

张宗岭同志任兵团党委宣传部(文化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副部长(副局长)兼精神文明办公室主任(援疆);

李建伟同志任兵团党委宣传部(文化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副部长(副局长)(援疆);

李纪才同志任兵团党委党校校委会委员、副校长,兵团行政学院副院长(援疆);

周卫军同志任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援疆);

魏驰昊同志任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援疆);

刘培俊同志任兵团教育局(体育局、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党组成员、副局长(副主任)(援疆);

张军同志任兵团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援疆);

周立同志任兵团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援疆);

秦斌任兵团财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援疆);

鞠元朝同志任兵团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援疆);

邓志耕同志任兵团建设局(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援疆);

李斌同志任兵团交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援疆);

宋军同志任兵团卫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援疆);

刘宇同志任兵团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援疆);

姜勤德同志任兵团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援疆);

刘彦涛同志任兵团外事局(侨务办、旅游局、侨联)党组成员、副局长(副主任)(援疆);

李玉庆同志任兵团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援疆);

陈旭同志任兵团党委党史研究室(兵团志办公室)副主任(援疆);

陈德春同志任兵团对口援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援疆);

王延辉同志任兵团广播电视台党委委员、副台长(援疆);

李宏伟同志任兵团航空企业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援疆);

马国秋同志任兵团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委员、副主任(援疆);

韩岗同志任六师党委常委、副师长(援疆);

罗贵宝同志任十二师党委常委、副师长(援疆);

卢光志同志任塔里木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援疆)

免去梁竞阁同志兵团党委、兵团副秘书长(正师级)(援疆)职务;

免去奉希文同志兵团党委、兵团副秘书长(副师级)(援疆)职务;

免去孙中喜同志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副主任(正师级)(援疆)职务;

免去任国栋同志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副主任(援疆)职务;

免去董守吉同志兵团党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兵团国家保密局)副主任(副局长)(援疆)职务;

免去王东旭同志兵团党委机要局(兵团国家密码管理局)副局长(援疆)职务;

免去秦富平同志兵团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援疆)职务,不再兼任兵团对口援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副主任(援疆)职务;

免去杨武军同志兵团党委宣传部(文化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副部长(副局长)兼精神文明办公室主任(正师长级)(援疆)职务;

免去李健同志兵团党委宣传部(文化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副部长(副局长)(援疆)职务;

免去路晓峰同志兵团党委统战部(台湾事务办公室)副部长(副主任)、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援疆)职务;

免去刘勉义同志兵团党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师长级)(援疆);

免去洪向华同志兵团党委党校校委会委员、副校长,兵团行政学院副院长(援疆)职务;

免去庹登夫同志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援疆)职务;

免去刘续浩同志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援疆)职务;

免去郭启民同志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职务,不再兼任兵团对口援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副主任(援疆)职务;

免去明炬同志兵团教育局(体育局、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党组成员、副局长(副主任)(援疆)职务;

免去韩文胜同志兵团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援疆)职务;

免去王辉同志兵团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援疆)职务;

免去濮剑鹏同志兵团财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援疆)职务;

免去高利民同志兵团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援疆)职务;

免去蒋火华兵团建设局(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援疆)职务;

免去王振军同志兵团交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援疆)职务;

免去段华同志兵团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援疆)职务;

免去宋先茂同志兵团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援疆)职务;

免去李泰然同志兵团卫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援疆)职务;

免去代斌同志兵团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援疆)职务;

免去李永强同志兵团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援疆)职务;

免去王承军同志兵团外事局(侨务办、旅游局、侨联)党组成员、副局长(副主任)(援疆)职务;

免去姜国利同志兵团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援疆)职务;

免去刘银春同志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张玉梅同志兵团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文娟同志兵团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援疆)职务;

免去刘斌同志兵团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援疆)职务;

免去陈超迪同志兵团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援疆)职务;

免去苗宏同志兵团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援疆)职务;

免去班永杰同志兵团党委党史研究室(兵团志办公室)副主任(援疆)职务;

免去王庆成同志兵团对口援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援疆)职务;

免去齐飞同志新疆农垦科学院副院长(援疆)职务;

免去沈威虎同志兵团广播电视台党委委员、副台长(副师长级)(援疆)职务;

免去田振才同志兵团航空企业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副师长级)(援疆)职务;

免去梁俍同志六师党委常委、副师长(援疆)职务;

免去郭军同志十二师党委常委、副师长(援疆)职务;

免去王国彪同志石河子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援疆)职务;

免去孙庆桥、闫祥林、杨新泉同志塔里木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援疆)职务;

免去万朝林同志兵团广播电视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援疆)职务;

免去李鹏同志六师军户农场党委书记、政委职务;

免去依明江·斯拉木同志一师1团党委书记、政委职务;

王学斌同志任十三师火箭农场场长,免去其十三师红星二场场长职务;

朱青山同志任十三师红星二场场长;

姜新海同志任七师1团党委书记、政委;

免去马永彪同志七师137团团长职务。

蒋欣同志任兵团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牵头负责工作);

王卫华同志任兵团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兵团党委巡视组一组副组长职务;

孙新农同志任兵团党委巡视组一组副组长(牵头负责工作),免去其兵团纪委常委、委员、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杨建斌同志任兵团党委巡视组一组副组长,免去其兵团党委巡视组二组副组长职务;

靳中文同志任兵团党委巡视组二组副组长(牵头负责工作);

王知新同志任兵团党委巡视组二组副组长,免去其兵团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副师长级)职务;

免去周爱鸣兵团党委巡视组三组副组长职务;

赵大勇同志任兵团党委巡视组三组副组长(牵头负责工作),免去其兵团外事局(侨务办、旅游局、侨联)党组成员、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胡永芬同志任兵团党委巡视组三组副组长,免去其兵团卫生局党组成员职务(纪检组组长职务自行免除);

陈强同志任兵团党委巡视组四组组长,免去其兵团党委巡视组二组组长职务;

潘祖印同志任兵团党委巡视组五组组长,免去其兵团党委巡视组三组组长职务;

柯重任同志任兵团纪委驻兵团党委办公厅纪检组组长(试用期一年);

张明胜同志任兵团纪委驻兵团党委宣传部纪检组组长,免去其十三师党委常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郭晋新同志任兵团纪委驻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组长、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免去其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职务(纪检组组长职务自行免除);

墙新民同志任兵团纪委驻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组组长、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马小惠同志任兵团纪委驻兵团财务局纪检组组长、兵团财务局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王琳同志任兵团纪委驻兵团建设局纪检组组长、兵团建设局(环保局)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牛新民同志任兵团纪委驻兵团国土资源局纪检组组长、兵团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马山虎同志任兵团纪委驻兵团公安局纪检组组长、兵团公安局党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张大庆同志任兵团纪委驻兵团司法局纪检组组长、兵团司法局党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郭世田同志任兵团纪委驻兵团法院纪检组组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党组成员,免去其兵团纪委常委、委员职务;

夏虎成同志任兵团纪委驻兵团检察院纪检组组长、兵团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免去其兵团纪委常委、委员职务;

姜青山同志任兵团纪委常委(试用期一年);

王新民同志任兵团纪委常委(试用期一年);

侯飞同志任兵团纪委常委(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一师10团党委书记、政委职务;

董现荣同志任一师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六师芳草湖农场党委书记、政委职务;

李志波同志任十二师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奥爱玲同志任十三师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五师88团党委书记、政委职务;

免去张晓凭同志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职务;

芦旭同志任兵团财务局副巡视员,免去其兵团财务局党组成员职务(纪检组组长职务自行免除);

徐朴同志任兵团建设局(环保局)副巡视员,免去其兵团建设局(环保局)党组成员职务(纪检组组长职务自行免除);

辛平同志任兵团水利局(水产局)副巡视员,免去其兵团水利局(水产局)党组成员职务(纪检组组长职务自行免除);

孙军力同志任兵团公安局政治部主任(纪委书记职务自行免除);

尚争同志纪检组组长职务自行免除;

闫波成同志任兵团监狱管理局副巡视员,免去其兵团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职务(纪委书记职务自行免除);

郭晓军同志任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副主任,免去其兵团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陈春雷同志任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弓建春同志任兵团党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兵团国家保密局)主任(局长),免去其兵团党委机要局(兵团国家密码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辉同志任兵团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钦同志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

曹蕾同志任兵团党委党史研究室(兵团志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昌进同志任兵团党委老干部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潘峰勤同志任兵团党委宣传部(文化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副部长(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佳伟同志任兵团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兵团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牵头负责工作)(试用期一年);

李峰同志任兵团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兵团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秦君忆同志任兵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兵团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

刘新兰同志任兵团工商联(总商会)副主席(副会长),免去其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本强同志兵团财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职务;

秦斌同志任兵团财务局党组副书记(援疆)(牵头负责工作);

王宇科同志任兵团外事局(侨务办、旅游局、侨联)巡视员,免去其兵团外事局(侨务办、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主任)、侨联主席职务;

刘彦涛同志任兵团外事局(侨务办、旅游局、侨联)党组副书记(援疆)(牵头负责工作);

张春雷同志任兵团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冷畅勤同志任三师党委常委,免去其四师党委常委职务;

免去苟玉玲同志三师总会计师职务;

康金华同志任三师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胡广顺同志任六师党委常委、副师长,免去其兵团财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肖勇同志任十四师党委常委(试用期一年);

免去袁玉玲同志兵团妇联党组成员职务;

徐秀玲同志任兵团妇联党组成员,免去其十二师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职务;

免去杨璞斌同志兵团残联党组成员、理事长职务。

免去李光武同志兵团党委宣传部(文化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巡视员职务;

免去周旭平同志兵团党委统战部(台湾事务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张卫亚同志中共兵团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巡视员职务;

免去秦安江同志兵团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职务;


鲁旭平同志任三师41团党委第一书记,不再担任三师41团党委书记、政委职务;

王子彬同志任三师党委常委、副师长,三师41团党委书记、政委,免去其共青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书记职务。


免去周国胜同志兵团党委、兵团副秘书长职务;

印钊同志任兵团党委、兵团副秘书长(挂职);

唐胜荣同志职级为副师长级(试用期一年);

杨和同志任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副巡视员,免去其兵团党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兵团国家保密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刘乐礼同志任兵团党委宣传部(文化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副巡视员;

郑昌伟同志任兵团党委统战部(台湾事务办公室)副部长(副主任),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十四师党委常委、副师长职务;

丁筱玲同志任兵团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副师长级)(试用期一年);

勾程友同志任兵团党委政法委员会(兵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兵团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巡视员;

杨忠同志任中共兵团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杜建兵同志任中共兵团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巡视员;

刘庆发同志任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巡视员,免去其兵团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张生龙同志任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免去其兵团水利局(水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邓燕红同志任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桂莲同志任兵团教育局(体育局、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党组成员、副局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乔永新同志任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巡视员,免去其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职务;

王国福同志任兵团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渠慎俭同志任兵团财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蔡子童同志任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七师党委常委、副师长,七师123团党委书记、政委职务;

夏建新同志任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兵团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李旭同志任兵团水利局(水产局)党组书记;

孙洪波同志任兵团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七师党委常委、副师长职务;

周云江同志任兵团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巡视员,免去其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雷鸣同志任兵团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兵团对口援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职务;

王津同志任兵团商务局副巡视员,免去其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扶贫开发办)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郑伟才同志兵团统计局副巡视员职务;

高俊同志任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兵团分局副巡视员;

刘霞同志任兵团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张明江同志任兵团公安局巡视员,免去其兵团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

杨义晓同志任兵团公安局副巡视员;

免去李广申同志兵团工会党组成员、主席职务;

免去张新荣同志兵团妇联党组成员、主席职务;

贾江萍同志任兵团妇联副巡视员;

任军同志任兵团残疾人联合会巡视员,免去其兵团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职务;

钟义龙同志任兵团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免去其兵团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副师长级)职务;

李晓军同志任兵团广播电视台党委委员、副台长(试用期一年);

魏建华同志任兵团广播电视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副师长级);

苗启华同志任一师党委常委、副师长,免去其兵团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党组成员、总畜牧师职务;

刘杰同志任一师总农艺师(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四师72团党委书记、政委职务;

张新宁同志任二师党委常委、副师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八师143团党委书记、政委职务;

曾剑同志任四师党委常委(试用期一年);

闫志顺同志任四师总农艺师(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一师2团党委书记、政委职务;

杨江勇同志任七师党委常委、副师长,免去其一师党委常委、副师长职务;

吴洮同志任七师党委常委、副师长,免去其二师党委常委、副师长职务;

免去孙雷同志八师党委常委、副师长(援疆)职务;

唐英洁同志任十一师(建工师)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肖勇同志任十四师党委副书记;

赵军同志任石河子大学党委常委,免去其塔里木大学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职务;

单洪山同志任塔里木大学纪委书记;

曲义勇同志任塔里木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新辉同志不再兼任兵团党委向南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韩岗同志兼任兵团党委向南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金融组组长;

梁俍同志不再兼任兵团党委向南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金融组组长职务;

王靖国同志任兵团金融工作办公室筹建组组长,不再负责兵团党委向南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金融组工作;

张晓光同志任兵团驻北京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薛凌冰同志任兵团驻北京办事处副巡视员,免去其兵团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徐雪红同志任兵团水利局(水产局)局长(援疆);

吴重吞同志任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闫丽莉同志兵团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杨力革同志任兵团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魏琳同志任兵团建设局(环保局)副巡视员,免去其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巡视员职务;

王宝龙同志任兵团水利局(水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十一师(建工师)党委常委、副师长职务;

邓燕勇同志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赵卫东同志任八师党委副书记、副师长(试用期一年);

吴博义同志任十二师总农艺师(试用期一年);

孙长青同志任兵团对口援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免去其八师党委常委、副政委职务;

以上有关同志的职务任免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章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