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绿色小水电站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兵团水利局组织八师玛纳斯河红山嘴二级水电站、八师玛纳斯河红山嘴三级水电站、八师玛纳斯河红山嘴四级水电站、八师玛纳斯河红山嘴五级水电站开展了“绿色小水电站”创建工作。上述四座小水电站按照创建程序要求完成了自查,兵团水利局对自查材料进行了初审。按照“绿色小水电站”创建工作要求,现对上述四座小水电站创建工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四座小水电站创建“绿色小水电站”有异议、意见,请及时向兵团水利局反映。
联系人:蒋林涛,联系电话0991-2890226。
兵团水利局
2017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