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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造价管理总站)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12年09月10日 信息来源:水利局(水产局) 编辑: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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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水利局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和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计价依据,并监督实施;

  2.监督、指导兵团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3.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权限对有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质量监督和造价管理;

  4.参与所监督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协调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造价纠纷;

  5.受理水利工程质量和造价方面的投诉和举报;

  6.负责组织兵团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造价管理工作交流和专业人员培训。

  7.根据局党组安排,负责兵团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水利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监督、指导兵团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工作。

  8.根据局党组安排,负责兵团水利建设项目稽查工作。配合水利部及相关部门对兵团水利建设项目的稽查,组织实施兵团水利建设项目稽查工作。

  9.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业务范围

  1、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提出的质量监督申请,进行审核、批准,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2、对所监督工程项目法人提出的项目划分方案进行确认;

  3、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4、对所监督工程质量评定结果进行核备和核定;

  5、参加所监督工程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出具工程质量评价意见和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定额测定费;

  7、组织兵团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八大员”、安全生产“三类人员”、项目法人、监理、造价等专业人员技术培训。

 

     站   长:王     维      联系电话:0991-2358218

     副站长:张永威     联系电话:0991-2358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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