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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与管理处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12年09月10日 信息来源:水利局(水产局) 编辑: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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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水利局

 

  一、主要职责

  1、指导、协调兵团重要水利工程建设;

  2、组织、实施兵团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3、组织、协调和监督重要水利工程的开工、施工与验收;

  4、负责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单位、水利水电建筑企业资质资格预审;

  5、指导水利行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6、指导、协调水利工程、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防洪安全管理;

  7、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管理工作和水管单位水费的计收、核定、管理工作及体制改革工作。

  二、业务范围

  (一)建设管理

  1、水利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管理:一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及设备招标报告审核、审批。二是开工报告的审核、审批。

  2、在建水利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水利工程的开工、招投标与验收工作。

  3、水利行业资质管理:水利行业监理、施工单位的资质和质量检测单位甲级资质审查、审核上报;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的审批工作。

  4、水利工程行业专业人员管理:监理、造价、质量检测人员的专业资格及注册初审管理工作。

  5、玛纳斯河肯斯瓦特水利枢纽工程:协调资金落实,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6、霍尔果斯河中哈友谊联合引水枢纽工程:协调资金落实,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7、配合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南京大坝中心对兵团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巡查、核查、稽察工作

  (二)运行管理

  1、水利工程领域治理突出问题工作:组织开展兵团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进行检查和治理。

  2、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办理水利部安监司和兵团安监局布置的各项工作对水库和河道进行运行安全检查,对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进行公示。

  3、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向国家积极争取水管体制改革公益性资金。

  4、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对兵团各水管单位进行达标考核,推进水利工程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现代化。

  (三)项目管理

  1、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督促检查各师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度、质量、验收工作。专项规划内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相关信息的汇总报送。

  2、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推进进入全国规划内的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

  3、边界河流治理工程:两条界河防洪护岸工程。

  4、国家水利风景区的申报:对各师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把符合条件的材料上报水利部,协调和配合水利部现场审查。

  5、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督促指导各师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管理工作。

 

  副  处  长:王金梅  0991-2896640

  副调研员:邵海鹰  0991-2896642

  业务联系电话:0991-2896642,2890624(兼传真)